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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冒名读中专 “黑户”获赔偿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胡锦武、黄和逊

  据新华社南昌11月15日电 (记者胡锦武、黄和逊)中考后不仅被人冒名读了中专,户籍档案也不翼而飞。在江西广丰县当了12年“黑户”的邱冬芳14日终于获得了5.8万元的赔偿金。此前不久,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冒名者吴小燕和当地教育局、公安局等八被告共同承担这笔赔偿。

  邱冬芳与吴小燕原是同班同学。1995年中考报考前,吴小燕的父亲吴发生找到当地一所中学的老师叶海青,要求其为女儿找一个中师委培生指标。叶海青通过关系找到上饶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师范分院的委培生指标。中考成绩及分数线公布后,吴发生将吴小燕未达到委培分数的情况告知叶海青,要求其帮助寻找冒名对象。随后,叶海青找到时任排山中学教导主任的占发旺帮忙。二人在查看完排山中学考上了委培分数线的学生花名册后,认为邱冬芳比较合适。于是,吴小燕以邱冬芳的名义到上饶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师范分院报到注册。随后,吴小燕母亲叶某找到时任排山镇西山底村村支书吕某,由吕某找到时任排山公安分局的户籍员余某,将邱冬芳的户籍迁移到上饶市并注销。

  经终审法院认定,吴小燕的行为已构成对邱冬芳姓名权的侵害,同时,排山中学、上饶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师范分院、广丰县教育局和广丰县公安局在办理招生和户口迁移过程中的行为与邱冬芳受到的侵害也构成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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