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消防管理体制大“变脸”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1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陆先念、李冀珩、于涛
本报讯 (记者陆先念、李冀珩、于涛 通讯员黄忠)昨日是全国第18个“119”消防日,记者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市公安消防大队授牌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山市镇区消防管理体制实现大“变脸”——6个消防大队获准新建、原10个消防大队实现更名。
据悉,新组建的6个消防大队为南朗、东升、东凤、大涌、横栏和港口,均为正营职。而原消防支队第一至第十大队分别更名为城区、火炬开发区、小榄、三乡、黄圃、南头、沙溪、古镇、坦洲、三角公安消防大队。目前全市16个消防大队中,除城区大队管辖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及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外,其余15个消防大队均以所在镇区名称命名。市公安消防局有关领导表示,镇区消防管理体制的这一改革创新,基本改变了以往一个消防大队管辖两个以上镇(区),没有与之对应的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尴尬局面。
延伸
经济发展催生镇区消防改革
“市管镇”造成基层消防尴尬
据悉,中山1999年组建了5个消防大队,2005年又增设了5个。由于中山特殊的“市管镇”行政体制,原有的10个基层消防大队均驻扎在中心镇区或经济较发达的镇区,每个消防大队负责管辖周边2至4个镇区的消防工作。
这种体制导致非驻点镇区政府在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职责、消防业务经费供给等方面,义务不清晰,职责不明确,作用不突出。
消防大队在工作中存在着无对口管理的上级公安机关,无明确的政府领导等问题,不利于消防部门更好地服务地方。
目前中山GDP超过20亿元的镇区均有能力承担消防部队的业务经费保障、营房建设和车辆装备建设,具备了设立现役消防大队的条件。
按照部署,新组建的6个消防大队(南朗、东升、东凤、大涌、横栏、港口)设立初期,六个镇政府将在两年内解决大队办公场所、车辆装备问题。各新组建消防大队编制6人,有关部门将争取在2010年前解决各大队的编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