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员工证件办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5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李猷、曾立峰)深圳一名男子发现盗取他人身份材料能开信用卡刷卡消费后,竟专门开了一家公司收取员工的身份材料去办信用卡,然后套现、消费。昨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了一名多次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的男子。
2006年底,陈某骗取了朋友彭某的身份证、户籍材料等材料,办了一张信用卡,将该卡信用额度1.5万元全部用于刷卡消费。
2007年10月,陈某伙同方某开设了一家科技公司,自任总经理。再以为员工金某办理社保的名义借来其身份证办理了某银行信用卡。后于今年3月至4月,套取现金和刷卡消费15900余元。随后又用金某的资料办理了另外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一张,套取现金2万元,均一直未归还。今年3月至4月,陈某冒充被害人喻某的签名,将其两张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共计4600余元,并一直未归还。
今年4月底,金某接到银行催收通知,惊讶于自己有3万余元的信用卡消费记录,随即报警。警方很快将陈某等人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