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清查教育乱收费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0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陆先念
本报讯 (记者陆先念)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从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市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采取联合检查和下查一级的方式开展。检查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
检查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至上一年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及地方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核拨及使用情况等。如中小学不按“一费制”收费的行为;中小学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择校费用的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的行为及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又收取学费的行为。
此外,还包括中小学举办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及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等等。
另外,此次检查的重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改制学校收费、独立学院和民办学校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和高等院校收费等。
而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情况是此次检查的重中之重。
市物价部门表示,遭遇教育乱收费行为,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