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企业顺德设总部奖百万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3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陈丽莉
本报讯 (记者陈丽莉)昨日,记者从顺德区经贸局了解到,经过两个多月的评定,顺德首批13家总部企业通过评定,并将于11月3日授牌。按照顺德区政府向媒体发布的《顺德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经过认定的企业在3年内将可获得顺德区财政奖励专项资金,而区外企业到顺德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还可获得一次性100万元的开办费用扶持。
按照《办法》,总部企业认定的条件包括纳税水平、企业机构等方面的5项条件,其中的首要条件就是申请企业必须达到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另外,在纳税方面,申请企业在上年度本区纳税总额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申报免抵,但剔除出口退税部分)。
据总部企业认定领导小组的相关人员称,此次共有23家企业申请评定,经过审核,首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13家,顺德区政府将于11月3日对其进行总部企业授牌。
中央商务区建设将成为总部经济规划的重点之一,在总部经济规划发展方面,其中将重点规划建设顺德新城区中央商务区、北滘总部基地等重点总部经济区。
另外,顺德区政府还将制定配套扶持措施,按照产业特色将先在伦教、北滘、乐从等镇街发展“顺德特色”总部经济。如龙江将规划建设国际家居产业总部园,伦教将规划建立总部经济(行业)大楼,力促周大福、万辉珠宝总部落户。其中,乐从将投资15个亿建设罗浮宫国际家居总部大厦。
另外,对于在顺德成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或经顺德区政府特别批准的国内外其他大型企业,顺德区政府除给予区内总部企业的优惠外,还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总部开办费用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