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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30 来源: 广州日报

  2008年10月29日在本报A6版刊登的《广东通过国际刑警向毒枭发红色通缉令》文中最后一段中的“陈森、谢伟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五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误,应改为“陈森、冯伟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五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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