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30 来源: 广州日报
2008年10月29日在本报A6版刊登的《广东通过国际刑警向毒枭发红色通缉令》文中最后一段中的“陈森、谢伟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五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误,应改为“陈森、冯伟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五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特此更正。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30 来源: 广州日报
2008年10月29日在本报A6版刊登的《广东通过国际刑警向毒枭发红色通缉令》文中最后一段中的“陈森、谢伟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五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误,应改为“陈森、冯伟明被判无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五年到十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