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名律师驻村服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2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姜永涛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黄薇)中山市司法局昨日宣布,年内将全部完成全市249个村级法律服务室的工作,90名律师将定期进入90个法律服务室工作。
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山市南区竹秀园等7个村早前率先成立了全国首批村级法律服务室,此后全市249个村(居)陆续设立了法律服务室,在调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司法局将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室的强化工作,挑选一批志愿服务基层的律师(一村一名)分别到挂钩村的法律服务室定时值班,与当地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一起,建立起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信访等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网络。
村级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将协助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引导信访群众遵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出援助申请,并负责案件的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