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有法依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1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黄建华
本报讯(记者黄建华 通讯员粤水婷)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9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流域水资源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填补了广东流域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空白。
据水利厅新闻发言人介绍,《条例》颁布有三大意义,一是在广东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建立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二是以有利于进一步解决我省主要江河流域突出水问题,三是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