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农民自建房审批权归区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叶平生
抢眼
NEWS
新闻
本报讯(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李康华)今年1月,广州市建委出台政策,宣布将把农民自建房的审批权由市下放到区一级政府管理部门,并明确首先从番禺区开始试点。记者昨天从番禺区规划局获悉,目前该区针对辖内所有247条行政村新增分户农民(从2006~2010年)的住宅布点规划已经制定完毕,正在报政府审批。根据该布点规划,从2006年~2010年,番禺预计将有3.3万户新增分家居住的农民需要建房。对此,番禺区对他们的建房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按照广州市相关精神,每户居民将获得200平方米的综合用地,其中宅基地用地面积为80平方米。每条行政村都会提出两个相对集中的地块,作为新增农民建房的候选点。
昨天下午,番禺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番禺区规划局局长孙玥表示,具体到每条村、每一户新分户农民的建房用地申请,还必须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衔接,才能确定。
记者了解到,有关农民建房的审批工作,在广州已紧缩多年,尤其在很多城乡接合部的农村,甚至实行了“一刀切”的冻结审批。为此,今年1月,广州将农村农民建房的审批权下放番禺区做试点。内容包括:首先制定农民建房的“铁依据”,即制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区市批准的村镇规划;其次,将农民建房的审批权、规划决定权下放到区,让最了解村民的地方政府指导村民早日住上“安居”房;再次,已建起的违章房,假如不违反规划和用地许可,经过整改,应该领取“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