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人举报摩的获奖励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1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天鸿
本报讯(记者李天鸿通讯员闫海滨)“这里有搭客摩托车。”东莞市政府出台有奖举报摩托车非法营运后,不少市民踊跃举报,目前已有44人拿到了奖金。不过,由于提供的线索不具体等原因,更多的举报人无法获得奖励。
不主动配合取证难获奖励
东莞市“治摩办”负责人说,实施举报有奖的办法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营造群众踊跃举报摩托车搭客的氛围,对搭客人员形成心理震慑,从而达到治理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效果。但在实际中,一些市民不敢留真实姓名,不愿配合群众,还有些群众不懂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具体,甚至是不实举报,根据举报线索难以实施有效查处。
他提醒,如果没有成功查处非法营运,或是举报人没有主动配合取证、提供真实有效证据的,举报人将不能获得奖励。据统计,目前市民举报的查处率尚不足50%,而拿到奖金的只有44人。
6个工作日便可领奖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举报中心都设在各镇区的交通分局,市民要举报摩的,拨打相应镇区的举报电话就可以了。举报中心将登记举报对象和举报人信息,随后通知所在镇区联合执法队查处。
如果成功查处非法营运,且举报人主动配合取证、提供证据真实有效,当地交通分局将依据举报奖励审批程序进行奖励。“举报人在举报并成功查处非法营运的6个工作日内,便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奖励证明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