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捞鱼溺亡工厂补偿2万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0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姜永涛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 通讯员黄薇)22岁的小伙子下班后去河里捞鱼不幸溺亡,年迈的父母要求工厂给予补偿,就补偿款数额双方陷入僵持之中。经过沙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工厂最终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20000元赔偿。据沙溪司法所介绍,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也应依法按非因工死亡待遇给予补偿。
河南人孙某在沙溪一家制衣厂工作,9月20日,他下班后在沙溪镇狮滘河圣狮段捉鱼时发生意外,不幸溺亡。
孙某的父母以自己失去了赡养者为由,向工厂提出了补偿要求,而工厂却以孙某发生意外的时间是在下班后为由,拒绝进行补偿,双方陷入了僵持之中。
经沙溪司法所及圣狮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