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岂能随街卖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0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董哲
本报讯 (记者董哲 通讯员冯连利、刘起)我们时常会看到这样的报道,有人穿着警服招摇撞骗,有人图好看买身警服“显摆”。为什么他们不是警务人员却能穿上“警服”?原来是有人在专门贩卖、制造警服。近日,常平镇多家贩卖警服、警徽、臂章等警务用品的劳保店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连日来,常平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常平镇东兴街和板石大道非法销售仿制保安制服、保安器材、仿制警用器械等7家经营商店进行了集中查处。行动中,共查获保安制服13262套,仿制警服260件,电警棍530支,警用胶棍231支,警灯26个,警用头盔36个。
据了解,各级公安机关具有独立的后勤保障部门,所有警服、警用标志、警用器械等,由统一的部门配发,即使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也需要由专职部门补发,不会存在民警到社会上的店铺购买的情况。
据介绍,这些非法经营店主采用质低价廉的经营方式,销售警用仿制品,严重扰乱保安服务市场,也给当地的社会治安带来隐患。警方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单位:购置保安服装、保安器材等用品时,应到正规的保安门市部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