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L-1签证要“打理”好财务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0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吴润洲
如何办理签证(2)
到美国做生意
民营企业家
广东花都某包袋生产企业的公司总经理何先生,于2001年在美国成立一间分公司想将自家生产的包袋产品推销到美国市场。2001年公司在美国的筹办和L-1签证的申请均是直接委托美国朋友找美国律师办理,但L-1申请被驳回并要求提交补充资料,材料提供后又被拒绝。
广东美成达专业顾问考虑到在何先生L-1签证遭拒绝后长达5年的时间内,其在美国注册的分公司一直未真正经营,于是就建议他在美国重新申请一家公司,然后再办理L-1签证。由于何先生的工厂属私营企业,日常内部管理和帐务处理方面都比较随便,因此美成达建议他在资料的准备方面需要多下一些工夫。经过4个多月的精心准备,并经由专业律师审核后,全套申请资料递交给美国移民局,结果何先生签证顺利通过。
专业顾问点评:何先生第一次申请L-1签证时,全部申请均委托美国律师来办理,美国律师虽然精通移民法,但是对中国国情和企业缺乏了解,所以比较有保障的做法是在中国选择专业的中介公司,让中介公司做好与律师的沟通工作以及安排好申请人面谈前的辅导。
其次,L-1签证的财务资料,是整个申请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能够最综合反映中国公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虽然美国移民局对申请L-1签证的企业家的公司没有明确的财务要求,但是财务资料却至少需要体现这样一个信息:申请者在中国的公司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他有能力在美国拥有并经营一间子公司。根据经验,为了提高申请的成功率,申请人汇到美国子公司的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5万美元,并且年营业额达到8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一定的盈利。
再次,广东民营企业家L-1签证被拒签往往是因为税收问题令到营业额和利润都不符合申请L-1的要求。另外还有部分企业的对公账户余额也低于要求。建议申请人这几方面应该作适当的了解并作出相应调整。
记者吴润洲
L-1签证背景介绍
L-1签证是美国国会于1970年设立的,适用于外国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赴美从事管理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使有国际业务的大公司能将某些人才临时引入美国,从事相关的管理工作。通过允许其从海外引进关键人才来保证大型跨国公司在美国正常运作。
L-1签证分 L-1A和L-1B两类。L-1A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L-1B则适用于具有“专业技能”的外国公司雇员赴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如总工程师、市场总监、会计师等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