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拐骗 写纸条脱险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胡利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番法宣)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近日对两宗强奸案作出判决。前一宗案件中,蔡某刚以打工为名,将女子杨某从重庆綦江诱骗到番禺后,采取殴打及胁迫手段,将杨某奸污,还提出让杨某去做小姐。杨某趁蔡某刚带她上街时,快速写下一张纸条递给商店服务员求助,从而获得警察解救。蔡某刚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蔡某刚生于1976年6月,文化程度小学。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1月5日,蔡某刚以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杨某随他从綦江来广州。11月7日上午7时许,蔡某刚与杨某到达广州后,暂住番禺某旅店410房。蔡某刚以暴力殴打及胁迫手段,强行与杨某发生性关系。当日下午5时许,蔡某刚带杨某外出时,杨某趁机以纸条向群众求助,公安人员接群众报警后,赶至旅店附近将蔡某刚抓获。经鉴定,杨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处女膜为陈旧性破裂。
公诉机关认为,蔡某刚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然而,蔡某刚在法庭上辩称,他与杨某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蔡某刚强行与杨某发生关系的相关情况,与公诉机关的起诉内容无异,故对蔡某刚的上述辩解不予采纳。蔡某刚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已构成强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