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鼎“南粤功勋” 重奖3000万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张丹羊
本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岳组)获评南粤功勋奖,每人3000万元!前后历时10个多月制订的《广东省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和南粤友谊奖。南粤功勋奖设2名,每名奖励3000万元,南粤创新奖为5名,每名奖励500万元。
世界一流科研团队 最高可获1亿经费
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意见》明确了“挖才”的范围和对象为11类,将实施5项引进计划,即创新和科研团队引进计划、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留学人员来粤创业服务计划、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集聚计划、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创业精英引进计划。
其中,引进国际一流水平、国内顶尖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和科研团队,分别给予每队8000万至1亿、3000万至5000万、1000万至2000万的专项工作经费;每引进1名两院院士、相同等级担任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省财政一次性提供500万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税后)住房补贴。
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昌孝有望来粤
今年8月21日至9月6日,《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媒体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引起了海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15天内网上点击量达到21万多次。
据悉,《意见》在酝酿出台期间已经初显成效。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加紧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药物研究院新药评价中心主任、部省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昌孝联系,初步达成了以双聘的形式聘任其担任公司现代中药研究院院长的意向。 (下转A7版)
(上接A1版)
子女参加高考不受户口年限限制
高层次人才的家属就业、子女教育、个人住房等现实问题将一一获得解决。《意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打造全方位的创业环境。
根据《意见》,凡引进的11类高层次人才,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应随报随批,及时办结调动手续,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粤,公安部门凭上述部门签发的调动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入户,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其子女参加高考不受户口年限限制,对户籍没有迁入的可免借读费。在引进人才相对集中的地区,鼓励政府统一建设人才周转公寓,出租给高层次人才。
5年遴选百名高层次科研人才
引进与培养并重。《意见》提出广东将狠抓培养,搭建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新平台,实施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博士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人才、企业家四项培养工程。
从2009年到2013年,每年遴选20名以上优秀中青年高层次科研人才进入培养工程,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培养经费,用于补助用人单位培养经费。每培养1名两院院士等相同等级的专家,省财政一次性提供500万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税后)住房补贴;5年内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0个、工作站80个,新增进站博士后20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