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帮政府出钱快要撑不住村(社区)事多钱少 市政协提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等几个改革方案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2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少威
在今年的产业结构调整动员过程中,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多次表示,为了发挥掌握着大量经济资源的村(社区)的调整积极性,减少其顾虑,市委市政府将采取措施减轻其经济负担。一是属于政府的职能应该由政府来承担,事务和经费都要从村(社区)剥离出来;二是从村(社区)经济中获取的税收将部分返还给社区,以支持其行使职能。
东莞市政协围绕着这一主题,开展了为期数月的分组调研,调研结果在日前召开的市政协常委会议上公布。针对事多钱少的基层组织现状,政协有关委员会提出了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等几个改革方案。 文/记者李少威
问题一:
居委会挂20多块牌
市政协参与调研的多个委员会在报告中均指出,政府各部门职能都一一对应到了村(社区),使这个小组织成了个“大政府”。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指出,东莞的村(社区)设有党组织、居委会和股份经济联合社等三套交叉任职的机构,“政企合一”。
内设“两委”办、财务办、外经办、民营办、建设办、环境办、安全办、妇联计生办、治保会、公会、团总支等,分别承担着各种政府行政管理事务。
“当前,居委会承担了政府有关民政、治安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外来人口管理、基层文化建设、扶贫帮困、社会就业等多达20多个类别的工作,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据一位社区负责人向提案委员会介绍,初步统计社区要面对和处理的工作有7大类305项,几乎每个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都有对应的工作任务,许多社区办公楼挂有20多个牌子,自治组织变成了政府工作机构的延伸。
“微观上看基层群众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责任,把居委会当作‘一级政府’而不是自己的自治组织,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所以,社区居委会成了基层政府的行政支柱,从某种意义上说其行政性功能绝对地压倒了本身的自治功能。”
问题二:
自身收入支付行政管理费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在报告中称,村(社区)日常运作的经费来源于直接经营所得、土地及物业出租收入。大部分村(社区)办公经费来源于股份合作社的集体分红以及自身行政性收入。
村(社区)承担了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但政府一直以来对村(社区)的投入缺乏计划性和制度性,政府预算中没有用于村(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村(社区)只能单凭自身收入支付行政管理费用。
部分村(社区),尤其是欠发达镇的村落经费不足,很多惠民措施无法实施。如中堂镇在2007年就有6个村收不抵支,多个村、社区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
经济委员会的调查显示,2007年全市村组集体公益开支达40亿元,占集体纯收入的48.9%,将近一半,平均每个村(社区)716万元,仅治安、环卫两项开支平均每村(社区)达232万元。
目前有258个村(社区)的集体股收益不足集体公益开支,占村(社区)总数的46.2%。
调研中不少基层干部强烈反映:“新形势下缺少财政支持,单凭社区自筹经费,今后很难全面、有效、持续地开展政府行政管理工作。”
所谓“新形势”,指的就是当前许多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搬迁,造成作为村(社区)主要经济来源的租金收益减少,厂房、出租屋空置率上升。收入减少而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的天平出现了更大落差。
改革方案
政府的归政府 设政务服务中心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称,东莞的村(社区)组织大多实行“议行合一”模式,也就是说,村(社区)既是一个议事组织,又是一个执行主体,这就造成了前述居民自治和行政管理本末倒置的问题。也有部分村(社区)实行“议行分设”模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居民自治和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矛盾,但从实际效果上看,只是为了完成行政任务而在内部增设机构和人员,并没有突破传统体制的框架。这样一来,村(社区)行政负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加严重。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和提案委员会均建议实行一种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居政分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政府行政职能,并独立于居委会之外,各司其职。双方互相支持和配合,但是性质不同,服务中心是政府机构,居委会是自治组织。
这一模式并不会增加一个管理层级,而是在现有职能基础上彻底进行性质上的划分。服务中心负责各种政府职能,村(居)委会则负责维护居民利益、协调邻里关系。
这一模式的好处还在于解决了当前村(社区)经费不堪重负的问题。
针对经费问题,委员会提出了3点建议。一是市政府应将村(社区)建设和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作为村(社区)建设和管理资金的主要来源;二是各镇街将其可支配财力一部分直接拨付到村(社区),作为村(社区)建设和管理资金的重要部分;三是各村(社区)的股份公司也要在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贡献力量。
避免换届波动 设立社区工作站
提案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村(社区)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双重角色,存在角色冲突。法律上村(社区)是群众自治组织,干部代表居民集体利益,要为居民反映和解决民生问题。但是由于干部由选举产生,为了避免得罪“选民”,许多干部不能有效履行职务。
经济委员会的对策是设立社区工作站。“它是政府机构的延伸,人员、管理一般隶属上一级政府,场地、经费由政府拨给。”社区工作站的目的也是从居委会剥离行政管理职能,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均由政府财政承担。
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直接由上级聘请或任命,避免了居委会三年一届人的人事调整影响,有利于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稳定队伍;另一方面,居委会回到了其真正的位置上去,基层民主也由此得以彰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