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时尚荟页面进入时尚荟精华在线版下载时尚荟精华离线版

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9-05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阮晓光

  本报深圳讯 (记者阮晓光)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水务局获悉,深圳市水务局和深圳市财政局联合起草的《深圳市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专项行动奖励办法》(送审稿)于近日正式发布。今后,凡取得广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的单位用户,便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励资金,在节水方面有显著成效的企业单位,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

  该奖励办法规定,奖励费用的标准包括水量平衡测试技术服务费、节水型企业(单位)达标及节水效益奖励等三种标准。其中,对于达到节水型企业(单位)后,在同等生产生活规模下,以达标前一年与达标后同期三个月的实际用水量数据为依据核定节水量,每节约1立方米水量奖励5元,最高奖励金额为50万元。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