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污水处理费统一0.7元/m3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8-2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王广永
本报讯 (记者王广永 通讯员麦景章)针对群众对污水处理费征收存在的疑问,昨日上午,南海物价局向媒体通报称,征收污水处理费属国家规定,其征收的标准在2007年听证会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基本实现了南海区节能减排目标中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要求。此外,对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偏低的问题,南海物价局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统一委托供水企业向用户收取。
通报:
居民污水处理费全区统一
近日来,南海区物价局不断接到市民对污水处理费的咨询电话。对此,南海物价局相关负责人首先向记者通报了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的情况,去年在举行调整听证的基础上,南海物价局以“分步到位”的方式对区内的污水处理费进行了调整。
第一步,取消直接受益区和非直接受益区的划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区统一为0.70元/立方米(折换成实际用水量为0.63元/立方米);第二步从2008年1月1日起,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对象划分为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两大类,征收标准为:居民用户维持原标准不变,非居民用户调整为0.90元/立方米(折换成实际用水量为0.81元/立方米)。调整后,南海区污水处理费综合标准为0.83元/立方米。
问题:
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偏低
据南海物价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南海区八个镇街均建有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厂10个,已在施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4个,正在设计及报建的污水处理厂前期项目5个。而目前南海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三种,包括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营运-移交)、TOT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政府运营模式。其中,BOT、TOT模式的中标价基本上是在0.73~1.555元/立方米之间,若加上管网建设、维护成本,污水处理完全成本约为1.40~2.20元/立方米。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区8个镇(街道)中只有极个别镇没有按照物价局的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其他的镇街都先后开征并达到了最新标准。虽然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进展顺利,但是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率仍然存在偏低的情况。
对策:
统一委托供水企业收取
南海物价局负责人称,造成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偏低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是各镇街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不一,难以统一管理,其次是因为部分镇街的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仍在规划当中,污水处理费调整难以一步到位。
为此,南海区物价局即将出台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统一委托供水企业向用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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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疑问一:附近没有污水处理厂为什么还要收污水处理费?
南海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的规定,尚未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城市,可在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成三年前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并将用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和相关配套项目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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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疑问二:污水处理费为何一次提价幅度那么大?
南海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前期一些镇街一直未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在2007年南海区物价局二次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情况下,于2008年按照南海物价局最新标准开征了污水处理费。由于缺乏一个过渡期,因此引起了少数群众的误解。下阶段,南海物价局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解除群众的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