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募资专户存放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28 来源: 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28日将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按照这一新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上市公司一次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超过一定数额及比例的应通知保荐人。
《规定》所称募集资金,系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规定》自6月28日发布之日起施行。自当日起上市公司新增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应当遵照《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