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公布日本国内去年资源再生利用成果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6-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陈鑫欣
丰田公布日本国内去年资源再生利用成果
本报讯 (记者陈鑫欣)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总部根据日本《汽车回收利用法》的规定,公布了2007年度(2007年4月~2008年3月)丰田在汽车粉碎残渣(ASR)、气囊类、氟利昂类等三类指定零部件资源再生等方面取得的业绩成果。
据日本的《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上述三类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及合理处理的工作。为此,丰田向相关公司进行了汽车粉碎残渣(ASR)的业务委托,同时还委托汽车行业共同成立的中间法人——汽车资源再生合作机构对气囊类和氟利昂类废品进行处理,切实、有效地实施了三类日本国内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丰田2007年间,共回收汽车粉碎残渣ASR 96万辆,总重量20万吨,其中15万吨实现了资源再生。气囊类回收汽车25万辆(62万个),回收再生率为94%,高于85%的法定标准。另外,丰田对氟利昂类零部件也进行了适当的破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