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将呈高发趋势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1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直建
本报讯 (记者李直建)东莞市劳动局、总工会前日做客“政协议政厅”,探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据东莞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科员陈志新介绍,去年年底到今年3月,东莞有342万人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加上对外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劳资关系今年处于最不稳定的状态,由签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劳动纠纷今年会呈现高发的趋势。
在前日的“政协议政厅”栏目中,东莞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副主任科员周卓解释道,有些企业错误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实企业跟员工在权利义务上约定是没有区别的,并不是签了就是“铁饭碗”,企业并不是不可以解雇的。企业是可以在期限内终止劳动合同,如员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纠纷呈现5大特点
陈志新介绍,劳动纠纷的第一个主要特点:个别企业为了规避签订定期劳动合同,采取了先辞职再上岗,先跟工人买断工龄,然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特点:部分企业工人要求先买断工龄再签订劳动合同。比如现在部分工人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按照规定,企业需付两倍工资。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为了避免支付两倍工资,会要求工人签。但有工人不同意,一定要企业买断工龄。第三个特点:部分企业工人超时加班,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个特点:企业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也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五个特点:企业与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人在劳动争议申请时,提出其他诉讼请求,要求企业支付两倍工资。现在这种争议也越来越多。
公布3个投诉电话
在“政协议政厅”热线中,市民李先生反映,他所在的工厂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买社保,他是否可以要求工厂支付两倍工资。东莞市劳动局劳动关系科副主任科员周卓表示,企业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企业是应该向员工支付两倍工资的。不满一月就按照工作的天数计算。东莞市劳动局、司法局以及总工会都公布了投诉电话。劳动局:12333,司法局法援处:12348;总工会职工维权热线: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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