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区居民月用水量限额23吨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1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黄建华
本报讯 (记者黄建华 通讯员粤水婷、钟水菊)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中山市将从今年6月1日起对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届时城区居民生活月基础用水量定为23立方米,对超出基础水量部分的用水实行加价收费。
日前,《中山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该《方案》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该《方案》的出台经过价格听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由市政府颁布实施。
按照《方案》规定,目前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范围是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将城区居民生活月基础用水量定为23立方米,对超出基础水量部分的用水实行加价收费;对每户用水人口5人及以上、部队及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出租屋等用水户可以申请按每人每月6立方米计算,同时对符合规定的用水户将继续给予减免定量水费的优惠政策。
为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山市节水办还针对性地制订了一系列的工作指引,包括制订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表及申请指南、发放《关于城区居民实行定额用水及阶梯水价的有关通知》等,以方便市民明确该项工作的方式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