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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广州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决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09 来源: 广州日报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包括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共同努力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实现科学发展、完善市场经济、扩大对外开放、推动自主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分子,他们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加强党、团和工会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遵章纳税,积极吸纳社会人员就业,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充分调动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积极性,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经中共广州市委批准,继2005年成功开展第一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后,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广州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决定授予叶鹏智等79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广州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希望此次受表彰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持以强国富民为己任,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希望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承担科学发展的历史使命,自觉履行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努力争当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全面推进我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建设“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广州市委统战部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人事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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