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采沙作业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5-01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黄建华
本报讯 (记者黄建华 通讯员粤水婷)昨日,在佛山市召开的全省河道采沙管理工作会议上,广东省三防副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与21个地级市分别签订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广东省河道采沙执法责任书》,从审批到现场监管、巡查,每个管理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辖区内违法采沙行为,确保河道两岸堤防以及跨河、拦河和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省水利厅规定,每天19时至次日7时统一禁止采沙作业,凡在这个时间段采沙的,视同非法采沙从重处罚。同时加强现场监管,查处超采河沙行为,严格执行“四联单”管理制度,加大对标段开采量的监测,杜绝超采行为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