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出台新规不得提拔不孝干部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4-0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新 华
本报讯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富平县近日决定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拟提拔或重用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不孝敬父母的干部将不予提拔或重用。
日前,陕西省富平县专门出台文件规定,凡拟提拔或重用的干部,不仅要考察其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还要考察其是否孝敬父母、善待配偶、和睦邻里等情况。
富平县要求在考察干部时,要对其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广泛走访了解,考察其在孝敬父母、善待配偶、和睦邻里方面的具体表现。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考察对象的同事、配偶、父母、亲朋好友等的意见。同时,要求考察对象及其配偶、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就考察对象孝敬父母情况出具书面鉴定。
县委组织部门将根据考察结果,对问题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问题较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不予提拔或重用;对问题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免职、降职或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新 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