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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拥有“身份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4-0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启达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王林)昨日,深圳海事局、广州海事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龙岗南澳街道,首次为深圳东部休闲旅游船进行产权确认,东部79艘海上休闲观光船首次有了“身份证”。

  据了解,休闲船舶管理一直是海事部门关注的重点,目前在深圳市各风景区、旅游点和海滨浴场从事营运载客的船舶中,非法载客的渔船和无牌无证的船舶占有相当比例。其中,地处东部黄金海岸的大小梅沙、溪冲、金沙湾、校场尾、龙岐、西冲等海滨浴场及南澳渔港的载客快艇、渔船总体安全情况比较差,救生、消防设备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大鹏半岛从事海上休闲活动的船舶约有400多艘,其中10余艘是经渔业部门登记许可,从事渔业生产或作为辅助船舶从事海上载客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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