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时尚荟页面进入时尚荟精华在线版下载时尚荟精华离线版

消委会调解商家退货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3-2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卜瑜

  本报韶关讯(记者卜瑜 通讯员文军、林国基)一个12岁的小学生花480元买了一部高级游戏机玩了一个月后才被家人发现,愤怒的家长带着孩子前往经销商处要求退货却被拒绝。

  经销玩具的店主认为是王女士儿子自愿购买的,没有人强迫他,因而坚持拒绝退货。王女士认为,经销商销售的游戏机,没有出示任何发票凭证,对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这样销售高档商品的做法不对,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消委会执法人员调解认为,经销商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凭证和产品质量“三包”责任书,首先已违反了《消法》有关规定。但作为监护人的王女士,对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负有监护不当的责任,鉴于消费者已使用游戏机一个多月,消委会提出退机退款,适当收取折旧费的处理意见,结果双方达成共识,经销商扣除25元折旧费后,其余455元退回给消费者。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