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办婚姻让胡适“获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01-1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杨东晓 柳已青 杨小洲 牟尼 严孚良、陈雪云 杜庆春 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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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家事与情事 朱文楚 著 团结出版社 200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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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这人,邵建 著 广西师大出版社,200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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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智慧——它们在想什么 (加拿大)斯坦利·科伦 著 江天帆、马云霏 译 三联书店 2007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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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电影 (美)路易斯·贾内梯 著 焦雄屏 译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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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纪事 许知远 著 海南出版社 200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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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球脸上最美丽的伤痕 邓勃 著 花城出版社 2008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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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和平的名义 彭云飞 著 花城出版社 2007年8月 |
□杨东晓
13岁订婚的胡适到上海和美国上学去了,让未婚妻等到27岁才得以在婚礼上见到第一面。胡适的婚姻被外界传说和争论了几十年,直到今天。《胡适家事与情事》,向读者展现了这位绝代才子与曹诚英、韦莲司、莎菲等才女的情感纠葛。
胡适研究会会长耿云志等人曾整理出一批“达达派”女画家美国人韦莲司给胡适的来信,耿云志认为,韦莲司与胡适50年的知交,当属一种精神需求,他需要这样一位能与之进行思想层面交流的女性。韦氏者,在胡氏的眼里如此这般:“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其待人也,开诚相示,倾心相信,未尝疑人,人亦不敢疑也;未尝轻人,人亦不敢轻之”。于是出身中国徽州的这位书香子弟“自识吾友韦女士以来,生平对于女子之见解为之大变,对于男女交际之关系亦为之大变……惟昔所注意,乃在为国人造贤妻良母以为家庭教育之预备,今始知女子教育之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
韦氏之无愧于胡氏,直到两人垂垂暮年。韦莲司在胡适68岁生日的贺信中提出,要用自己积蓄的几千美元,给他建立一个基金会,以便出版胡适著作的英文版。这一年韦莲司74岁时,已经退休,只有租房的收入了。
胡适一生中不止韦氏一位“过从甚密”的女友,但是研究者们认为,唯有韦莲司是他半个世纪不渝的忠贞情感和精神知交。
耿云志认为,胡适的婚姻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只具有牺牲色彩,这桩婚姻中“孝”当然是首要的。但还有一个因素不能被忽视,那就是,婚后的胡适越来越发觉他婚姻的这种解决方案非常正确。国内上流社会一些前辈,如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高梦旦对他就非常信任。上层人士对胡适的敬重,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觉得他是结合传统道德和西方新道德的典范。他传播新文化却不是一个数典忘祖的青年。
胡适在一篇日记中提到过他的感受,大意是说:世人都说婚姻让我受了很大的委曲,但他们不知道这个婚姻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益处,它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认可。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胡适觉得他的婚姻怎样处理最有利于从事社会活动和传播他的思想主张,他就如何从事,因此胡适的婚姻也算是有了“社会功能”了。因此,胡江45年不离不弃到白头的旧式婚姻,反而有助于他从事和开展一场全新的文化事业。
在胡适去国赴美近60年的今天,中国像胡适这样对于婚姻和离异慎重考量的人,在另一个层面上出现了。
夫妻志趣相去甚远的生活中,胡适最大的能耐就是忍耐。但是个性极度膨胀的今天的不少人,对于宽容和忍耐的修炼显然不足。
在中国社会经济的转型期,出现了两个有趣的现象,白领离异多,而真正达到中产的人对待离异却很谨慎。经济因素使中产阶层在家庭和离异问题上的考虑不得不更为周全,由此,中产阶层也成为社会稳定的力量。
胡适“去妖魔化”之后
□柳已青
他什么都没有完成,但却开创了一切。瞧,这人——他是胡适。
20世纪的历史,胡适是一个无法绕开的人物,他被历史分裂为两截,以1949年为界限。上半截是开风气也为师,倡导白话文,尝试写新诗,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他是独立的知识分子,利用言论,发表自由主义思想,他又是北大教授,以科学的方法整理国故。胡适开风气也为师,影响了好几代人。1949年以后的胡适,成为历次政治运动的批判对象,几百万的大批判文字读得最仔细的莫过于当时在美国的胡适,在《胡适日记全编》中,我们可以看到胡适对批判他文字的点评。当然,我们也可以想象胡适在圈点批判他的文字时的表情。
尽管自从上世纪80年代,国人逐步对胡适重新评价——这是一个“去妖魔化”的过程,但将胡适放在20世纪的历史中,从思想史的角度对胡适的一生予以梳理,挖掘、评判胡适留给后人的精神资源,是最近几年的事情。邵建先生的《瞧,这人》一书,将沉入历史背影中的胡适再度推向历史前台,聚焦胡适何以成为胡适?思考胡适留给我们最重要的文化遗产是什么?
书中最耐人寻味的章节,是写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新青年》的编辑和作者队伍中,留学日本背景的陈独秀、钱玄同、鲁迅等人,在新文化运动的走向和演进方式上,“东风”压倒了“西风”,留学英美的胡适和陶孟和处于下风。胡适提出文学改良,陈独秀主张文学革命;胡适持历史是多方合力的多元论,陈独秀持“唯经济史观”的一元论。
邵建先生在探讨新文化运动的格局时,目光如炬,显示出洞察历史烟云的真知灼见。一方面讲胡适的历史境遇,另一方面也是反思历史的拐点。邵建先生认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由胡适而陈独秀而钱玄同而鲁迅,就是从“平等讨论”到“不容匡正”到“骂”到“咒”。“今天来看,胡适的意义不仅仅在白话文上,更在他对文化讨论所奉持的文化态度和文化方式上。宽容作为20世纪我们最稀缺的资源,在那场声势浩大的文化运动中几乎是由胡适单独呈现。”“宽容”——这就是胡适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文化遗产。
邵建先生这本研究胡适的专著,资料来源是胡适的日记、书信和年谱,但他运用了大量的同时代学者的史料作为参照,同时以“案”“插”的方式,产生和胡适以及他的时代进行对话的效果。
《瞧,这人》写的是胡适的前半生——1891年至1927年。邵建先生在后记中交代:“1927年,胡适三十六岁,按他享年近七十二岁计,正好是人生的一半。另外,1927年是现代中国出现大变局的年份,胡适又正好第二次从美国回来。以这个转折点划界,是个相对合适的年份。”
读过何兆武先生的《上学记》,非常期待读他自传的下半部《上班记》。同样的感觉,期待读《瞧,这人》的下半部。
社科
狗有智慧吗?
动物与人类相依存的关系,大约以狗最显著。过去教科书上将此列入进化论的范围,称人类祖先将狼进化为朋友,而狗则由狼进化而来。前些日子偶然于凤凰电视上看到梁文道先生《开卷八分钟》节目,说到达尔文所谓“进化论”一说,实在是早期翻译时的一个错误,因为“进化”一词的英文Evolution,也含有“演化”之意,而演化与进化则有本质区别。
这样一来,狗与狼的关系则难以厘清。《狗智慧》与《狗故事》为谈论动物思想与行为的两册小书,前册所记动物生态,属动物学一类,后册讲人与狗的关系故事,当为民俗学范畴。从阅读来说,有关动物的故事原本就有诱人处,尤其因狗与人的亲近之故,说起来便愈加有趣味。这两册书作者为加拿大斯坦利·科伦,简介上说他是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和著名犬类行为专家,也是畅销小说作家。因此在专业知识与写作文采上皆得优势,是“用人类的术语来解释动物的行为”。但“如果动物的思维方式和人类完全不同的话,我们就根本不可能用人类的经验来解释他们行为背后的‘思想’。”这便告诉我们要知道狗的智慧,则需要先了解狗与人在对待某些事物上的感受与反应。达尔文在《人类的起源》书里谈道:“人类和大多数其他低等哺乳动物之间的差别仅在于程度而非种类。”并且“人类所自诩拥有的种种意识和直觉,种种情感和能力,比如爱情、记忆力、注意力、好奇模仿力和推理能力等,在一些低等哺乳动物上同样有初级的甚至是成熟的体现。”又据说狗脑的细胞的运作与人脑的运作方式几乎一样,听起来使人感觉“狗智慧”的存在有着很大把握。但也有一些不能被科学解释的现象,譬如书中有专章谈《狗的第六感》,除感知地震之外,还能“听见未来”与“预言厄运”,让人免不了充满好奇与怀疑。
狗的故事差不多是民间传说里最广泛的一种题材,中外古代近世皆不乏此谈。因此作者在“前言”里强调“是一部关于狗是如何影响和改变人类历史的书”,颇让人同情。另还有第二十章谈《如果没有狗,历史将会怎样?》表达个人的感受。不过仔细一想,改变历史的事物太多,不必太执著于在狗身上寻答案,毕竟故事里的玄机只为作家所重,目的还在引诱读者的兴趣罢了。书里《苏格兰作家的狗》与《歌剧院里的狗》,谈作家音乐家与狗的故事,很有些人文色彩。然而最能让人记忆的,大约该属柯南道尔爵士那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福尔摩斯与凶猛猎犬展开的斗智,扣人心弦。
但是狗的忠诚是件普遍传诵的事,世界各地不同的文化中,都有良狗救主人的故事,使人对狗多有敬意。相比较而言,《狗故事》则有更多的叙事描写。有趣的是,《狗智慧》不谈狗与狼的属类,《狗故事》也不说罗马城那个母狼的传说。看来作者有意回避狗与狼这个在进化论上说不清的话题,不作过多延伸,很显出他的聪明。另一方面,斯坦利·科伦以著名犬类行为专家的角度写《狗智慧》,以小说家的笔触写《狗故事》,职业与兴趣让他完成这两部作品,本身也可视为一则趣事。
(杨小洲)
《中国纪事》:一个“早熟的苹果”?
许知远身上笼罩了太多的光环,在其新作《中国纪事》的腰封上,诸如“中国最年轻的新锐思想家”这样耀眼的头衔,戴在一个三十出头的北大才子身上,着实让人叹为观止。
最知名的少女作家蒋方舟是张爱玲“成名要趁早”的执行者,她以“早熟的苹果好卖”为出发点,毫不隐瞒自己成名心切的心态。从这点来看,许是早蒋方舟一步的先行者,只是这出售的苹果,味道并不怎么甘甜。恰如尿素和生长剂施加过多的农作物,营养大大下降不说,反而败坏了品尝者的胃口——从《纳斯达克一代》到现在,许知远在多本著作中竭力模仿威廉·曼彻斯特(《光荣与梦想》一书的作者)以及《纽约客》,在这种曼彻斯特腔的背后,思想内涵如何却让人颇可质疑。《中国纪事》一书比之许以前的几部著作,已有进步,但仍让人有“营养不良”之迷惑:
首先如国外名人的名言(或非名言)不离嘴。仔细统计一下即可发现,许的作品中,没有引用的篇章极少;其次是生硬的拼贴和拉郎配式的组合。据称许的英文很好,可直接阅读英文报刊。但是,囫囵吞枣的结果却是消化不良;许向来以精英自居,文章一贯高调,刻意追求纵横捭阖的宏观视界,而从行文中显示出来的学识又不足以支持他的思绪飞扬驰骋,因而时有“一行白鹭上青天”的难以为继之感。
在我看来,许的文章有点像麦当劳和肯德基的快餐,虽能快速吃饱,也有很强的味觉刺激,但是,显然无法作为长期的主食。读完许的文章之后,虽然被其密集的信息所震住,但却很难说得上有多少真正的收益。就阅读快感和可读性而言,读蒋方舟显然比读许知远有趣得多。
(牟尼)
让“悲惨世界”恢复和平
只有2.7万多平方公里的岛国海地,2.5万多名非法武装分子集中在首都太子港等几个大城市胡作非为,贩毒、绑架、勒索、抢劫、动用私刑,枪杀无辜平民。太子港的断壁残垣弹痕累累,野狗在街头巷尾撕扯着当地黑人的尸体……愤怒的海地人民走上街头游行,向和平发出撕肝裂肺般地吁求——《以和平的名义》一书,以一个战地指挥官的视角勾画了这样一幅人权惨遭摧残的“悲惨世界”。
非法武装分子气焰十分嚣张,他们焚毁警察局,绑架维和人员,枪杀维和士兵。正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一支佩戴联合国徽标的中国维和警察队伍,于2005年4月全副武装开赴太子港,执行为期8个月的维和防暴任务。这支125人的队伍,就是由广东省组建的中国第二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
这支防暴队大部队刚到海地,就参加了菲律宾维和士兵的葬礼。这位年轻的士兵,就倒在非法武装分子突然袭击的枪口下,这已是自上一年以来的第三起维和士兵遇袭身亡事件。在这种杀机四伏的环境里,8个月高度紧张的日日夜夜,这支防暴队百十号队员不仅自身安然无恙,出色地完成了联合国交给的看守海地前总理、护卫新总监穆尔、公路巡逻任务等各项维和任务,而且没有一次违反联合国规定的纪录,得到联合国有关机构的高度评价和嘉奖。
在该书最后一章中,我们可以看到联合国驻海地维稳团警察总监给我国维和警察大队大队长颁发的嘉奖证书中有这样的评价:“……中国防暴队在执行本任务区任务的过程中,在警队纪律、专业素养、敬业精神等方面为其他队伍作出了楷模。”——中国警察、广东警察由是而增光添彩。 (严孚良、陈雪云)
艺术
电影应该怎么“看”?
《认识电影》对于中国读者不是新书了,这本旧书不断用新面孔示人,应该不是易容术的流行,而是它确立了自己作为这个类型读物的权威。这次出的《认识电影》是插图第11版了,里面收集的图片和片例真是新鲜,像刚端出来的点心,冒着热气,比如在这本教材中看到的片例2005年的《金刚》和《天堂此时》,至少给人这位老师勤于备课和更新的印象。也说明这本《认识电影》关于“电影的认识”能够绵延不绝地延伸到电影不知所终的未来。
对我个人的体验而言,艺术如果作为“共同语言”来讲述,只能说得如同数学公式一样的费解,或者说像仅仅告诉你数学公式一样其实毫无实际功用。因为“艺术”在操作层面其实是相当“个案”性质,而讲述“艺术语言”的真实发生,在最具“公约”的道理之外,其实是和每一个具体的艺术家的灵魂对谈。所以,E·H·贡布里希在那本写给一般艺术爱好者的《艺术发展史》中,开宗明义地说,这个世界其实没有“艺术”,只有“艺术家”而已。更通俗点说,就是鲁迅所谓没有“作文写法”,只有一个个文学家而已。而“读懂”电影或者叫“认识”电影,都是面对一个一个作品,了解一个一个作者的单打独斗。
这样,《认识电影》的作者路易斯·贾内梯就要面对这种境况——做一个艺术教师最应该感到痛苦的事情——就是偏要将电影的基本语言状况给概括出来,而且将电影看成一种“国际语言”,也要把了解这种“语言”作为“理解”电影的大前提。在本书的“致中国读者”的文字中,作者就致力于此,“本书中提到的影片包罗万象,涵盖世界各地电影人所共同组成的经验光谱……在电影中,他们将智慧幻化为影像,身为观众的我们只需要保持一颗开放的心和一份向往,便能时时惊艳于这些导演创意十足的天赋才能,这些艺术家述说的正是人类精神的共通语言。”
《认识电影》全书的体例,十二大章,从最工艺技术性质的摄影、录音、剪辑,到超越了制作电影的基本范畴,进入电影研究领域的“意识形态”和“理论”两章,而且在最后一章还给出一个案例研究的演示。这本厚厚的大书不可谓不全面了。从这个体例也可以把这本书的目的看出一个分明,这本书是一个“电影导论”,是为准备去“分析”一部电影的读者全面了解分析电影路径的指导书。
路易斯·贾内梯在这里把讲解“艺术”的“本质”这种不可完成的任务,转换成为一个非常本分的事情,《认识电影》其实是给你一个“读懂”电影的规范,至少你用这本书中的路径做出的电影读解是可以作为“读懂电影”的“共通语言”的,这本书不是给那些试图掌握将电影这种视听媒介进行表达的朋友的“路线图”。说明这一点,也许是因为我非常害怕一些人对这本书的“误读”,当然,“误读”倒也不可怕,把这本书读完以后,自以为是的“误用”才是异常可悲的事情。
对于冲着这本书的大名鼎鼎,冲着这本书的书名的大大咧咧的口吻的朋友,只能用贾内梯自己所强调的“一颗开放的心”来告慰这类兴冲冲的心情,其实,一部“导论”看起来是最先阅读的书籍,但是往往这种书籍等你真正展开了你的电影时光,不断地回过头看,才能看到更多的风景。写“导论”的人,其实是写总结的人,这个作者最需要的是阅历,最大的财富是已经消耗掉的生命。导论,其实就是导游在和一个新来乍到的游客谈风景,谈到什么份,听到什么份,日子长了才知道。 (杜庆春)
地球脸上最美丽的伤痕
邓勃这名字早已熟悉。他是媒体记者,我读他的摄影作品,品他的文章已经多年,他报道社会新闻让人心动,他的文化新闻本身就是极好看的文字。他有颗悲天悯人的心,有极为敏锐和独特的视角。他的东非大裂谷又是怎样的呢?
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东非大裂谷被称为地球脸上最大的“伤痕”,据说宇航员可以在太空中用肉眼清楚地看到它。东非大裂谷几乎跨越了东部非洲所有的国家,其中以在埃塞俄比亚境内为最长。大裂谷从叙利亚起始,伸展长达6000公里,穿越红海、埃塞俄比亚和非洲东部地区,最后到达莫桑比克。
其实东非大裂谷并不是我们想象的万丈深渊,它的确是一个裂谷,但因为它很宽,最宽的地方达200多公里,因为宽而广,所以即使我们在大裂谷里行走,也没有感觉到是走在裂谷或峡谷之中。它的中间不仅有高山,也有平原,裂谷带火山林立,多姿多彩。
科学家们说,再过几亿年,东非大裂谷会越裂越开,直至“分娩”出一个新的大洋,把东非同非洲大陆完全分隔开来。到那时,地球上又将有一个新的大洋诞生,可惜现在的人还看不到这个奇异的时刻。
作为“地球脸上最大的伤痕”,东非大裂谷一带不仅是一本丰富的地质百科全书,也是一卷绘满异域风情的民俗画。
我看到邓勃在非洲大地里孤独的身影。我也看到他的哀恸。他孤独的声音这次并不只是内心的喟叹,他抒写着在东非大裂谷的大书。在路上,可以乱想。在路上,可以静静地坐着,静静地闭上眼睛。
拥有邓勃的《地球脸上最美丽的伤痕》,生活中多了非洲大地,也多了远古的露西,多了那块远方的梦……
(小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