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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通报11例统计违法案件


大洋新闻 时间: 2007-12-1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叶卡斯

  本报讯(记者叶卡斯 通讯员赖国辉、汤晓迁)明明资产总额是800多万元,却虚报为负100多万元,瞒报数额达1000多万元。广州市统计局昨天对日立数字映像(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11个统计违法单位进行了通报。

  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由于其基层报表数据与镇汇总数据不符;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村级报表均由镇统计员代为填写、签名,无村委会盖章确认,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被列入通报批评之列。

  11个统计违法单位

  1.广州市广芳电器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2.广州市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3.神州数码新龙科技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4.广东如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5.广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瞒报统计资料案

  6.广东国笔科技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7.日立数字映像(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8.广州浩晨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9.广东中地评估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10.广东宏德铸造材料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11.从化市鳌头镇人民政府违反农村统计资料管理人民币24000余元和人民币9000余元,折合单向航程差价约7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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