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1亿收6.5万银行经理认罪
大洋新闻 时间: 2007-11-15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练情情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原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吕某因收受借款人贿赂6.5万元被检察机关指控为受贿,昨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受审。
被告人吕某今年40岁,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公司业务部副经理、经理。检察机关指控,她于2004年至2005年间,多次收受借款人南海某公司的贿赂款,共计6.5万元。吕某于今年4月到有关部门自首,随后被逮捕,8月份获准取保候审。公诉人称,被告在交通银行工作了近20年,受贿金额6.5万元,数额不算大,考虑她是初犯并有自首情节,建议适用缓刑。
吕某当庭承认了所有控罪,并已退赃。吕某透露,银行审批公司贷款需要经过9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至少7票同意,其一人同意并不能起决定作用,并且行贿公司是在成功贷款1个多亿后才向其行贿以示“感谢”,自己当初拒绝,但行贿人执意将钱留下,希望法院能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