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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三?
大洋新闻
2007年05月27日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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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美国《福布斯》杂志近日发表的2007“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显示,中国税负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中国的税负真的这么高吗?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司长舒启明表示,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仍属较低水平。税务专家则表示,排行榜娱乐性强于科学性。

  中国去年宏观税负为18%

  舒启明说,总体来看,不论是否包含社会保障税,中国宏观税负与国际水平相比都属于较低水平,不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大大低于大部分工业国家,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20%。工业化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比中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高出一倍多。发展中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也比中国2005年的宏观税负水平高出6至9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去年,全国未扣减出口退税的税收收入为376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据此计算,我国去年宏观税负为18%,比2005年小涨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

  税制不同国家缺乏可比性

  把各种不同的税率简单相加计算税负,这样的比较很不科学。而且,税负的轻重与社会福利满意度也不是成正比的关系。税务专家指出,《福布斯》排行榜的指标体系不是国际公认的客观指标。即使一个国家的税负沉重,也不能说明这个国家的纳税人极度“痛苦”,因为社会福利的好坏才直接决定纳税人的满意度。例如,税负较重的北欧国家,虽然纳税人的税负超过了50%,但是看病免费、老有所养的社会高福利,依然让北欧人的满意度很高。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国家之间缺乏可比性,中国目前的消费税和欧美国家不一样,“我们是特种消费税,而欧美是普遍的消费税,税种也和我们不同。例如,财富税在中国没有,而增值税在他们国家没有,所以这样比较的可信程度大大减弱。”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表示:“从税收占GDP的比重来看,中国宏观税负在发展中国家中算是偏低的。”

  《福布斯》指数科学性不强

  专家认为,《福布斯》税负指数计算缺乏科学性,主要有三点:一是用最高法定税率作为税负指数的计算依据。如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实际上只有当纳税人的月薪超过10万元时才适用。据统计,中国适用25%以上的工薪所得税率和适用30%以上的各类其他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只占该税种收入的6%左右,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5%;适用45%税率的人和税收收入所占比率就更少了。

  二是不考虑税基比重和税制结构,将不同税种的法定税率作简单加总。占中国税收收入比重7%左右的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与占税收收入近半的增值税的法定税率直接加总,会影响结果的可靠性。

  三是不考虑减免政策和征管因素。中国减免税政策规定条款多、范围宽、数额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宏观税负的理论水平。粗略匡算,中国减免税政策规定会使宏观税负理论上降低10%左右。

  中国今年表现明显改善

  根据《福布斯》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继续是亚洲经济体中税务最重的国家,全球排名第3,税负痛苦指数是152。仅次于法国和比利时。整体而言,欧盟十五个原成员国以及中国,是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最高的国家。除中国以外的亚洲其他国家、中东、俄罗斯和美国,指数最低。

  不过《福布斯》在报告中指出,中国今年的表现有明显改善,它展开的税务改革计划,使税负痛苦指数下降了8点,在全球排名从第二位退到第三位。《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地的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率、富人税率、销售税率/增值税率,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计算而得,指数越高意味痛苦程度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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