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警察哥哥为毒犯之女撑起一片天
大洋新闻
2007年05月26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叶辉丽
范棣华、吴炎涛给玲玲买学习用品。
  文图 记者叶辉丽

  “差不多要期末考试,要不要买些课外练习书?”嘟着嘴的小女孩不愿意:“我比较喜欢故事书。”周末的顺德购书中心,貌似父女间的对话出现在穿便装的几个警察与一名10岁的小女孩身上。

  每到周末,大良派出所4名年轻的民警会尽量抽出时间,陪他们可爱的“妹妹”玲玲(化名)出去买书逛公园。2005年8月玲玲母亲因贩毒入狱后,无依无靠的玲玲立刻有了4个警察“哥哥”,他们支付玲玲的学校、生活费用,周末陪她出来玩,让她与其他小孩一样快乐健康成长。

  年轻民警来当孩子监护人

  刘红(化名)是广西人,十多前来到顺德后一直在大良生活,但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来源。2005年,刘红铤而走险进行贩卖毒品活动,在第二次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大良派出所民警抓获,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顺德,刘红除了一个8岁女儿玲玲(化名)外别无其他亲人。

  “不能让小孩无依无靠。”大良派出所民警小季将其情况向领导汇报。派出所领导联系了玲玲就读的大良南区某小学,校长马上答应免除玲玲的学杂费。

  刘红在顺德时住在大良薛阿婆家,她入狱时,将玲玲托付给薛阿婆照顾,但薛阿婆不肯答应。小季找了3名同事范棣华、吴炎涛、张洋,决定把玲玲的事“扛”下来。小季4人均是外地人,都没有房子,住的是派出所宿舍。“阿婆那里的生活条件还可以,我们就让玲玲住在阿婆那里,每月给阿婆200元伙食费,让她照顾玲玲。另外我们每月给玲玲存200元作为她在学校的支出。”小季说,他和3名同事就这样成了玲玲的“监护人”。

  警察哥哥带着玲玲去拍拖

  小季、范棣华等4人都是警察,平时工作很忙。尽管如此,周末节日,他们都会轮流带玲玲出去吃饭、逛公园,给她买书买衣服。这个周末,他们给玲玲买了书便带她去吃肯德基。“不只玲玲爱吃,我们也爱吃。”穿上便装的他们,没有警察的“刚硬”,流露出几分邻居大哥哥的顽皮。

  2005年8月,小季、范棣华、吴炎涛、张洋还是刚出来工作没几年的未婚青年,周末往往要陪女朋友。玲玲怎么办?带个小孩去拍拖。4人的女朋友(有一人今年年初已结婚)了解玲玲的情况,相当支持他们的行动,周末的“3人行”就此开始,吃饭、逛街、看电影均是3人。

  “她永远是我们的妹妹”

  刘红的刑期是3年。明年她就可以出狱,那时玲玲就有人照顾了。“到时你们陪玲玲的时间就会少了。”吴炎涛说不会的,只要有空他们还是会把玲玲接出来玩。小季说,等刘红出狱了,他们会通过大良派出所,帮她找份工作。至于有了监护人的玲玲,小季说他们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关心她,“她永远是我们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