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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2007年05月26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广州市出台全国首个政府制定的居民用水合同范本

  停水不提前24小时通知

  供水人得付10%违约金

  广州近日出台了全国首个政府制定的《城市供用水合同(居民用)》示范文本,今后居民新申请用水、改水、水表改造等涉及自来水供应的,都将以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对居民、供水单位违约后果进行

了明确。合同要求,除突发爆漏抢修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提前24小时向用水人公告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