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的职责,积极协助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开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五年的努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信心不断增强。大会对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大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及经验,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大会认为,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结合广东实际,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强化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广东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健全机制,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探索实行“一年一巡视、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大会强调,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纪检机关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