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对本月收入以及需要交纳的费用列了一张清单,希望从中找到原因。小丽是正式员工,本月除工资3000元外还收到了一张面值2000元的“空调票”。小林是兼职人员,每月工资1500元。此外,本月初两人都参加了公司奖
奖励旅游和实物也是福利
原来,小丽和小林并不知道公司奖励旅游和发放实物也是一种福利,也需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劳务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小丽来说,公司奖励的旅游价值2500元,还有价值2000元的实物福利,应与本月的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税。因此,小丽本月要比往常月份多缴627元个税。
劳务报酬所得分多次能节税
而小林是兼职人员,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根据规定,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去800元,每次超过4000元的减去收入额的20%,并适用20%的税率。
小林当月的两个不同性质的“劳务报酬收入”应按一次还是两次计算呢?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对比可看出,按多次划分能节税。如表所示,公司采用的是按两次来计算,比按一次计算少交260元个税,但比往常月份多交了240元(见表)。
(本期顾问:天源税务师事务所)
应纳税额
4000×(1-20%)×20%=640
(1500-800)×20%+(2000-800)×20%=380
小林分次缴税情况对照表(单位/元)
情况一
情况二
工资
1500
1500
福利
2500
2500
岁税
平安
(文/表 记者陈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