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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万毕业生今年在粤择业
大洋新闻
2007年03月18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卢文洁
开春首场“2007年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场火爆。 (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卢文洁 通讯员赖红英)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们将目光聚集在“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发起热烈议论。相比全国许多省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低迷,广东省副省长宋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广东大学生就业有何优胜之处?今年大学生就业又有什么新政出台?就相关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鲁。

  去年:

  广东本科生就业率超97%

  李小鲁说,近年广东的大学生就业率都超过95%,这一良好记录在2006年继续保持。“2006年全省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共21万人左右,截至9月1日的统计数字是,初次就业率为88.42%,大大高于全国71.8%的水平!”

  到去年12月10日,全省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为94.37%,本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6.16%。其中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7.25%,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5.57%,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

  不仅如此,广东还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减负”。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6年9月1日,广东省共接收安排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35万多人,约占全国毕业生总数的8%。“也就是说,广东省除了安排省内高校自身培养的20万多名毕业生外,还接收安排了约15万名省外高校毕业生。”

  今年:

  预计42万毕业生在广东择业

  谈到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走势,李小鲁如此形容:“我们又迎来一个毕业生就业的高峰年。”

  他说,今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比去年至少增加5万人,可能突破27万人。多年以来,广东对外来人才“不设防”,一直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热土”。     (下转A2版)

  新录公务员至少三成要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公务员考录

  从今年开始,省直机关及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考研加分

  凡在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时,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已考取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到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的,为其保留学籍两年。

  工资、户籍与工龄

  到中小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凡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广东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创业扶持

  《意见》提出,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另外,从今年起将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纳入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和再就业小额贷款扶持体系。

  “三支一扶”与见习计划

  对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从今年起,省财政部门将其服务期间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800元,每人每年交通、医疗和人身保险等综合补贴2000元。

  摘自广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