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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负较高
大洋新闻
2006年12月23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芳
  王先生从事外贸业务多年,现在想开一家自己的贸易公司。他准备了10万元进行初期投资,粗略估计一年营业收入有50万元,毛利润5万元左右。

  新出台的《公司法》允许创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觉得,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能够给顾客一个比较好的印象,建立良好信誉。但是他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方式、责任、税费都不熟悉,想请专家解答一下。

  个体工商户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登记、法律责任、税负等方面都有区别,要根据创业者的实际情况和预期目标来决定。

  个体工商户注册简便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相对简单,不需要注册资金,而且一个自然人可以成立几家个体工商户。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要复杂得多,首先需要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并且应当一次性缴清,要由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需要有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自己经营企业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即经营出现债务危机的话,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有可能要以个人甚至家庭财产来偿还债务。

  个体工商户税后利润多1/3

  在本案例中,王先生主要关心以后的税负问题,我们以王先生预计的营业收入来进行分析(其中,个体工商户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可见,对王先生来说,作为个体工商户的税后纯利润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高1.005万元。另外,个体工商户每月尚需缴纳100元~200元的工商管理费(视地区和个体户的规模而定)。

  温馨提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006年新《公司法》的产物,更适合以下人群:初始创业、资金比较有限、自己有一技之长或一定的从业经验及背景。而且新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集中在商贸零售业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后者包括市场信息服务、科技信息服务和中介信息服务等。 (顾问:天源税务师事务所李莹 整理:记者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