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与体制创新
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和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主办,中共湛江市委宣传部协办的“2006改革论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体制创新(湛江)高级研讨会”日前在湛江举行。与会领导专家在调查参观湛江新农村建设典型单位的基础上,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体制创新”这个命题,着重
新农村建设防止三个偏向
与会领导和专家在对湛江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的同时,也联系全国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进一步加深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认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搞运动,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说哪个地方率先建成了新农村。因为这是一个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伴的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的阶段,每个阶段发展的水平不同,目标任务也不同;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要求也不同,不可以一刀切,不可以搞一个模式。因此,在这方面湛江的经验是值得肯定和重视的。他同时指出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克服和防止三个偏向: 一是新农村建设不能成为新村建设,要体现更全面更丰富的内涵;二是新农村建设不能变成新农业建设,要以人为本,强调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一定要有推广的价值,经验要普遍适用,不能贪大求全,不能超越实际,不能由政府亲自操办或者搞“盆景式”的样板。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坚从观念、规划、投入以及农民培训等方面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应注意和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要解决领导观念,转变领导方式。要因地制宜,不可贪大求全,不能搞成“政绩工程”;二是规划问题。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先行,这其中包括产业规划、村庄的建设规划等,做到有序推进;三是投入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凝聚起新农村建设的财力;四是农民培训的问题。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要通过培训使他们从体力型转变为技能型、专业型、知识型的新型农民;五是消除政策和体制的障碍问题,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支持农村的政策,逐步消除影响三农问题解决的体制性障碍;六是要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难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指出,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主要的困难或问题在体制的层面。在他看来,县域经济应该是最有活力的经济,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表现为整体上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基层单位甚至无事权,只有干事。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只有“一个半权力”,即一个计划生育权力,半个宅基地预审的权力。其结果,导致县和县以下经济很弱,很多地方财政靠救济、借贷维持,希望他们自己搞新农村建设是很困难的。
中共湛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邓碧泉认为要化解“三农”难题,急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促使各级政府下决心调整投资方向,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第二,如何推动城市产业发展,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吸纳农民工;第三,如何坚持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使农民进城镇,减少农村闲散农民;第四,如何抓好培训新型农民的工作,使农民能够走出农村。
新农村建设要六下工夫
与会领导专家就全国各地新农村建设如何进一步开展,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和体制创新推动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国务院研究室农业司副司长李希荣认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着力做好“六抓”,即抓支柱产业、抓现代农业建设、抓基础设施建设、抓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抓村庄建设、抓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动”,即政府推动、城市带动、企业拉动、改革促动、农民主动、社会助动;“六下工夫”,即在结构调整上下工夫、在农产品加工业上下工夫、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上下工夫、在科技兴农上下工夫、在提高农民素质上下工夫、在可持续发展上下工夫。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王兆林指出,制度创新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地要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农村各种保障制度;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农民、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代表集体经济的管理机构)以及乡镇政府是财政支农系统中的资金接受者,也应该是农村建设的主体。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能解决好,不仅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益,还可以使这些农民家庭和组织也成为积极的农村建设的投入者。仅仅关注资金的注入者和承接者还不够,需要考虑财政支农的辅助系统。仅仅靠财政支农是“单腿跳”,政府将不堪承受。要加强农村金融建设和保险系统建设,形成三足鼎立的农业支持系统。
刘守英等专家提出要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一要在法律上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要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土地产权,尊重和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利;二要深化改革县、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重新明确其职能,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建设精干、高效、服务型政府;三要加大社会领域改革力度,不断解决群众迅速增长的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四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财政和金融体制改革,帮助农民解决建设新农村的“瓶颈”;五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权利。要妥善处理农民工问题,在广东有两三千万外来工,实际上是大规模的移民,这是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
中国体改研究会副秘书长张路雄指出:城市化是当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潮流。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提高农民收入,主要靠提高农民的非农收入;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最关键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其前提条件是减少农民数量,扩大务农者的经营规模。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是在城市。
湛江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湛江市委书记徐少华在会上向代表们介绍了湛江坚持用和谐社会理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一是坚持富裕农村理念,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理念,发挥农民的主力军作用;三是坚持乡风文明理念,加强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四是坚持和谐相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融洽的村场。
朱森林指出:湛江经验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有一个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地开展工作。湛江经验还说明,发展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根本条件。张晓山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是主题,农民是主体,班子是关键,所有这些湛江都具备了。
(本报通讯员余树华、官欣容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