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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手机可配备用机 鲜为人知谈何享用
大洋新闻
2006年11月23日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顺美
维修手机时,你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来信倾诉

  广州日报:

  几个月前,我花了两千多元在陕西买了一款滑盖手机,随后到广州找工作。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发现手机一充电就滚烫,我拿去厂家在广州的维修中心检测,店员说要等一周才有结果。一周后,我打电话问,他们说还没有修好,又过了一周,他们说手机的主板出了问题要返厂更换零件。结果过了整整一个月他们才把手机送回来。

  我买手机是为了找工作的,现在简历投出去了不少,但是用人单位的电话没办法打进来。我后来听朋友说有备用机这回事,就去维修中心询问,职员说:“当时你并没有提出来,以为你可自行解决,所以没提这事。”我想,很多人根本没听说这回事,买手机时也没人提醒我,商家是不是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呢? 冯小姐

  新闻提示

  文/记者张顺美 图/记者骆昌威

  当手机出问题要进修理站时,你是否曾因为手机维修时间过于漫长而无可奈何甚至因此而耽误了重要事情呢?

  记者调查发现,手机维修时提供备用机确实是三包规定的一个条款,可是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情,而维修商也往往没有主动告知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备用机。

  记者调查

  30人接受调查 26人不知备用机

  记者询问了近30名拥有手机的市民,其中26人表示从未听说过手机备用机,极少消费者尝试索取备用机。不少市民反问,维修店哪有这么好的服务啊?

  为何大部分市民都不知备用机一说?原因主要有二:1.不少消费者对三包细则的了解不够全面;2.大部分手机服务指南上没列出备用机这一项目,消费者就算听说也觉得无条文可依。

  服务指南不写备用机

  记者在中华广场手机各大专卖店看到,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五花八门,但多数市民对“三包”的理解仅仅局限于“7天内包退,15天内包换,一年免费保修”等,很少有消费者关注维修时还能享受哪些权利。

  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但这一条款在众多大品牌手机的服务指南上没有出现。不少服务指南或“三包”凭证说明书上只是列出最基本的7天包退换,一年保修等条款。

  王先生是受访人中成功拿到备用机的一位。他告诉记者:“这个事情你不问,维修站根本不会主动给你提供,那次我的摩托罗拉手机坏了,拿去修,需要登记身份证等资料才可拿到备用机。”另一名网友则说:“最近去修手机,花了不少钱换零件,可维修中心给我的备用机却是已经淘汰多时的旧手机,我觉得很委屈,后来查了一下条款,确实上面没说要给同样型号的。”

  备用机量少需求不大

  位于陵园西路的某大型手机维修中心门外用镜框挂出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可是值班的工作人员却说:“如果维修超过一周,顾客可以提出申请备用机,但是不一定都能提供,要看还有没有剩余的备用机。”另一家维修店的职员干脆说:“店里没有备用机提供。”

  记者随后拨打多条手机服务热线询问,工作人员均表示,要根据维修中心的实际情况才能决定顾客是否可以领取备用机。店里提供的备用机十分有限,一些国内品牌甚至没有储备备用机,有时候店里维修的人多了,备用机就有可能供应不足。

  而陵园西路某维修中心职员说,“我们做检测所需的时间很短,如果顾客不多,1个小时内就可出结果,各手机厂商也会在维修点提供原厂零件,就算要换主板也只需花费1个小时。所以维修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一周,实在没零件要返厂维修的才会给顾客提供备用机,但是店里的备用机确实不多,所以我们鼓励客户自己解决备用机的问题。”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在手机的使用周期已大大缩短了,在保修期内的一般可以在一周内解决维修问题,超过保修期的,手机又真是出了大毛病要维修一个月以上的,消费者一般都会考虑更换新手机,因此备用机的需求其实不大。

  索取备用机遭拒绝可投诉

  据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对于手机、小灵通和固定电话同样适用。法律人士称,“规定已经出台多年,可是消费者知之甚少,一些商家列出的‘三包’指南也过于简单,消费者很难保障自己的权利,而对于条款中没有列出要提供与维修手机相同型号的问题,这只能说是一个漏洞,维修中心没有义务执行。”

  广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何主任说,“我们所接到关于手机维修的投诉中,关于手机维修质量的投诉会比较多,但是因未能索取备用机的投诉只有很少的几个案例。”何主任说,很多消费者对此不知情,至于商家有没有义务告知这点则需要行业去规范。当然,提供备用机是“三包”明文规定的,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市民如果遇到拒绝提供备用机的情况可以致电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