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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甘肃省庆阳市一男子两年前被公安人员挂着“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牌子游街示众并关押14天,甘肃省公安厅的鉴定还了他清白。日前,他获得893元国家赔偿。
2003年8月19日,庆阳市惠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张呈瑞放在办公室的存折等物被盗。8月21日,盗窃者破解存折密码,分3次将存款提走。庆阳市西峰区警方发现暂住在惠通公司的惠治学的笔迹与盗窃者留在凭条上的笔迹较为相似。同年9月9日,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鉴定认为,取款凭条中的签名笔迹与惠治学的笔迹相同。据此,西峰区公安局将惠治学挂上“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牌子,游街示众,在电影院门前公开刑事拘留。但惠治学一再否认自己盗窃。9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重新鉴定,认为3张取款凭条上的签名与惠治学书写的签名字迹的风格神态及运笔细节特点不同,不能作同一认定。9月27日,西峰区公安局释放了惠治学。至此,惠治学被关押了14天。
2004年8月,惠治学申请2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庆阳市公安局作出决定,西峰区公安局应赔偿惠治学被关押14天的赔偿金893.62元,并为他消除影响。惠治学不服,向庆阳市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近日,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庆阳市公安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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