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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薛伟)9月1日晚上8时40分左右,家住东莞万江区、今年读小学三年级7岁的嘉嘉,在随婶娘去某超市购物后,往收银台交款时,被一持刀者扎到小腿上,鲜血直冒,伤口约7、8厘米。据当事人称当他们要求商场服务员协助救治时,无人搭理和帮忙;当要求商场保安协助到医院救治时,也被漠然拒绝。
据介绍,嘉嘉在亲人的帮助下在万江医院救治的同时立即报警。当时,因无人监视肇事者而使持刀者悄悄溜走。经过紧急救治,嘉嘉的伤口缝了5针才止血。
事发后数天,受害人家属多次要求嘉荣商场做出解释和处理,但该商场直到9月3日晚上才做出表示,嘉嘉商场被扎事件与商场无关,受害人医疗情况自行处理,并表示商场不会给其做出任何赔偿。
对于消费者在商场购物遭到意外伤害事件,该商场负责人魏先生说自己不清楚这件事情。记者随后向商场投诉部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虽然该事件发生在嘉荣商场内,但受伤者是被人扎伤,而非因商场的失误导致,因此他们没有理由对受害者予以赔偿。
对此,东莞市中亚律师事务所秦逊辉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商场进行消费时,商场有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不可推卸的责任。秦律师说,虽然嘉嘉购物是被别人用刀伤害的,但伤害场所在商场内,且无论是意外还是有意,商场均有协助抓住凶手、帮助救治受害者的义务。
在赔偿方面,商场推卸责任的说法不能让人信服,而对此事的善后处理也态度漠然,商场存在过错。所以,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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